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核安保技术中心强电弱电维修项目(招标编号:(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地点:(略)
2.2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概况:(略)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需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承诺。
3.4投标人须提供(略)年至(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略)
3.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3.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略)
4.2招标文件售价(略)元(从平台下载电子发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略)号大楼一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略)年8月(略)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