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惠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批待租赁资产招租项目电子交易公告(代文件)
项目编号:(略)
招租人全椒县惠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于(略)年9月 5日(略)时至(略)年9月6日(略)时止(不少于(略)日。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https:(略)
注:(略)
一、标的物介绍:
全椒县惠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批待租赁资产招租项目,本次招租项目共有7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健康路小门面房)1间门面房,面积约(略)㎡,位于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健康路;
二标段(武岗供销社化肥仓大院)(略)间仓库及大院,总面积约(略)㎡(其中房屋建筑面积约(略)㎡),位于滁州市全椒县武岗镇武中路(武岗卫生院对面);
三标段(官渡供销社河堤附近场地)3间平房(略)㎡及空地,总面积约(略)㎡,位于滁州市全椒县武岗镇官渡村滁河堤附近(不含场地围墙东边平房北边的(略)㎡空地及沿街平房);
四标段(小集供销社收购门市部)(略)间门面房,约(略)㎡(不含南头第一间),位于滁州市全椒县六镇镇小集街道南(原小集供销社收购站);
五标段(黄庵供销社收购门市部及院内仓库)原黄庵供销社收购站,位于滁州市全椒县马厂镇黄庵村街道;
六标段(石沛供销社收购站)原供销社收购仓库间,位于滁州市全椒县石沛镇街道;
七标段(二郎口供销社米厂厂房)二郎口供销社米厂厂房(东半部分),位于滁州市滁州市全椒县二郎口镇街道。
(标的物详情见附件图片,竞租人自行勘察现场)。
二、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毛坯对外招租,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承租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承租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3、其他特殊说明(无)
三、竞拍价格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起租价:(略)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略)
竞价保证金须在(略)年9月5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一标段:
户 名:(略)
开 户 行:(略)
银行账号:(略)
二标段:
户 名:(略)
开 户 行:(略)
银行账号:(略)
三标段:
户 名:(略)
开 户 行:(略)
银行账号:(略)
四标段:
户 名:(略)
开 户 行:(略)
银行账号:(略)
五标段:
户 名:(略)
开 户 行:(略)
银行账号:(略)
六标段:
户 名:(略)
开 户 行:(略)
银行账号:(略)
七标段:
户 名:(略)
开 户 行:(略)
银行账号:(略)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全椒县惠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批待租赁资产招租项目(xx标段)”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简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每个标段代理费分别为:(略)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9月2日(略)时止,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招租人联系。
七、竞价程序:
竞租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
竞价成交后,招租人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3日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备注;一标段以招租人交付时间为准,合同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
八、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招租标的物以毛坯为准,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禁止经营重污染、扰民、非法等业务。
2、五标段给予2个月的维修期,乙方须修缮后方可使用(不含退休职工住宿),六标段给予2个月的维修期,乙方须修缮后方可使用,七标段给予2个月的维修期,乙方须修缮后方可使用,在签订合同及交房后,在修缮及租赁期间,竞租人对自身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等一切安全事件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与招租人无关。
2、租期:(略)
如承租者没有按要求转账,招租人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租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备注:(略)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毛坯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租赁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租赁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缴纳租金或相关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招租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突发情况:(略)
6、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招租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7、本竞价公告由招租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招租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
项目编号:(略)
出租资产名称:全椒县惠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批待租赁资产招租项目
出租单位名称:全椒县惠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
合同签订日期:(略)年 月 日
滁州市财政局制
房产租赁合同书(一标段样本)
甲方:(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名称、地点、数量、质量与用途:
甲方将位于全椒县襄河镇健康路号门面房租赁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略)
第三条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按当地规定并承担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四条 甲方资产以现状租赁给乙方使用。承租期间,1、乙方对承租物自修自用,费用自理。乙方对所租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包括土建工程),首先必须经甲方同意(以甲方出具的书面材料为准);2、装修或改造等自理;3、租赁期满,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4、因各种人为因素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市场价予以赔偿;5、一切安全生产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费用:(略)
第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
第七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1个月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6、违法经营或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
第八条 若遇城镇规划,政府征收该房产,甲方须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无条件撤出,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及补偿,余下租金退回乙方。
第九条 乙方应于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后2日内,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甲方,每迟交一天,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日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这期间甲方有权随时依法终止合同。合同到期,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续租。
期满移交时,乙方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添置新物不可移动部分及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如乙方执意拆除,造成标的物毁损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按价赔偿。
十二、本协议双方自觉履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本协议约定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为双方有效通讯地址和方式,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应第一时间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按照该通讯地址和方式向对方发出的信函,对方拒收或退回,视为已经送达。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略)
委托代理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签订时间:(略)
房产租赁合同书(二标段样本)
甲方:(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位于全椒县武岗镇武中路(武岗卫生院对面)原武岗供销社化肥仓大院仓库及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资产位于全椒县武岗镇武中路(原武岗供销社(略)间化肥仓及院内场地),房屋建筑面积约㎡,总占地面积约㎡出租给乙方用于。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略)
第三条乙方租赁期间不得转让、转租。乙方在租赁经营活动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特别是防火、防盗,确保财产安全,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按评估价赔偿。
第四条甲方将仓库维修、道路铺设、场整平后的现状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过程中,乙方有租赁房屋修缮维护义务(包括围墙),费用自理。若因乙方未及时修缮维护造成生产经营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如需装修由乙方自行解决,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房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第五条乙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六条乙方必须依法使用仓库及场地,服从环保、城建、消防、市监、安监等部门监督检查。场地使用过程中,如需整体硬化铺设水泥地坪,如乙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期满后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需建造钢构房屋,须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集体研究后书面回复方可施工。
第七条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及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房屋征收、单位改制等原因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不承担任何经营损失及补偿,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乙方租赁期间内,如发生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于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后5日内,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甲方。每迟交一天,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日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这期间甲方有权随时依法终止合同。
期满移交时,乙方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添置新物不可移动部分及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破坏性拆除,如乙方执意拆除,造成标的物毁损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按价赔偿。
第十条本合同双方自觉履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约定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为有效通讯地址和方式,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应第一时间通知对方,甲方按照该通讯地址和方式向乙方发出的信函,对方拒收或退回,视为已经送达。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略)
委托代理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签订时间:(略)
房产租赁合同书(三标段样本)
甲方:(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位于全椒县武岗镇官渡村滁河堤附近原官渡供销社办公楼及仓库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资产位于全椒县武岗镇官渡村滁河堤附近原官渡供销社3间办公楼(二三上三下小楼,二层危房已拆除)及仓库空地,房屋面积㎡,总占地面积约㎡,出租给乙方用于。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略)
第三条乙方租赁期间不得转让、转租。乙方在租赁经营活动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特别是防火、防盗、搬运,确保财产安全,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按评估价赔偿。
第四条甲方将仓库危房拆除地面杂物清除后的现状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过程中,乙方有租赁房屋修缮维护义务,费用自理。若因乙方未及时修缮维护造成生产经营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如需装修由乙方自行解决,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房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乙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六条乙方必须依法使用仓库及场地,服从环保、城建、消防、市监、安监、自规等部门监督检查。场地使用过程中,如需整体硬化铺设水泥地坪,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期满后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需建造房屋,须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集体研究后书面回复方可施工。乙方必须服从河道及防汛有关部门管理,不得乱推乱放物,必须无条件服从环境整治安排。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及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房屋征收、单位改制等原因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不承担任何经营损失及补偿,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乙方租赁期间内,如发生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于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后5日内,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甲方。每迟交一天,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日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这期间甲方有权随时依法终止合同。
期满移交时,乙方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添置新物不可移动部分及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破坏性拆除,如乙方执意拆除,造成标的物毁损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按价赔偿。
第十条本合同双方自觉履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约定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为有效通讯地址和方式,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应第一时间通知对方,甲方按照该通讯地址和方式向乙方发出的信函,对方拒收或退回,视为已经送达。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略)
委托代理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签订时间:(略)
房产租赁合同书(四标段样本)
甲方:(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位于全椒县六镇镇赤马路门面房(原小集供销社收购门市部)租赁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门面位于全椒县六镇镇小集街道南(原小集供销社(略)间收购门市部),面积约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用于。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略)
第三条乙方租赁期间不得转让、转租。乙方在租赁经营活动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特别是防火、防盗,确保财产安全,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按评估价赔偿。
第四条甲方以房屋现状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过程中,乙方有租赁房屋修缮维护义务,费用自理。若因乙方未及时修缮维护造成生产经营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如需装修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房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第五条乙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六条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及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房屋征收、单位改制等原因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不承担任何经营损失及补偿,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乙方租赁期间内,如发生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乙方应于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后2日内,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甲方。每迟交一天,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日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这期间甲方有权随时依法终止协议。
期满移交时,乙方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添置新物不可移动部分及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破坏性拆除,如乙方执意拆除,造成标的物毁损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按价赔偿。
第九条本协议双方自觉履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本协议约定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为有效通讯地址和方式,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应第一时间通知对方,甲方按照该通讯地址和方式向乙方发出的信函,对方拒收或退回,视为已经送达。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略)
委托代理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签订时间:(略)
房产租赁合同书(五标段样本)
甲方:(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位于全椒县马厂镇黄庵村街道门面房及大院仓库租赁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资产位于马厂镇黄庵村街道,原黄庵供销社收购门市部4间及收购站大院空地、仓库间(不含退休职工住宿),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略)
第三条乙方租赁期间不得转让、转租。乙方在租赁经营活动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特别是防火、防盗,确保财产安全,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按评估价赔偿。
第四条甲方以房屋毛坯现状租赁给乙方使用,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负。乙方必须将仓库维修至可以安全使用状况方可投入使用,甲方给予乙方2个月的维修期,乙方在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仍不维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收回房产重新招租。租赁过程中,乙方有租赁房屋修缮维护义务,费用自理。若因乙方未及时修缮维护造成生产经营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如需装修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房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第五条乙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租赁期间乙方须保持退休职工住宿的出入畅通。
第六条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及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房屋征收、单位改制等原因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不承担任何经营损失及补偿,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乙方租赁期间内,如发生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乙方应于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后2日内,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甲方。每迟交一天,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日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这期间甲方有权随时依法终止协议。
期满移交时,乙方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添置新物不可移动部分及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破坏性拆除,如乙方执意拆除,造成标的物毁损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按价赔偿。
第九条本协议双方自觉履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本协议约定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为有效通讯地址和方式,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应第一时间通知对方,甲方按照该通讯地址和方式向乙方发出的信函,对方拒收或退回,视为已经送达。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略)
委托代理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签订时间:(略)
房产租赁合同书(六标段样本)
甲方:(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位于全椒县石沛镇街道门面房及大院仓库租赁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资产位于石沛镇街道,原石沛供销社收购门市部及收购站大院仓库 间,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略)
第三条乙方租赁期间不得转让、转租。乙方在租赁经营活动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特别是防火、防盗,确保财产安全,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按评估价赔偿。
第四条甲方以房屋毛坯现状租赁给乙方使用,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负。乙方必须将仓库维修至可以安全使用状况方可投入使用,甲方给予乙方2个月的维修期,乙方在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仍不维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收回房产重新招租。租赁过程中,乙方有租赁房屋修缮维护义务,费用自理。若因乙方未及时修缮维护造成生产经营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如需装修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房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第五条乙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六条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及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房屋征收、单位改制等原因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不承担任何经营损失及补偿,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乙方租赁期间内,如发生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乙方应于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后2日内,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甲方。每迟交一天,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日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这期间甲方有权随时依法终止协议。
期满移交时,乙方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添置新物不可移动部分及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破坏性拆除,如乙方执意拆除,造成标的物毁损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按价赔偿。
第九条本协议双方自觉履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本协议约定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为有效通讯地址和方式,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应第一时间通知对方,甲方按照该通讯地址和方式向乙方发出的信函,对方拒收或退回,视为已经送达。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略)
委托代理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房产租赁合同书(七标段样本)
甲方:(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位于全椒县二郎口镇街道原二郎口供销社米厂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资产位于二郎口镇街道,原二郎口供销社米厂厂房(东半部分),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略)
第三条乙方租赁期间不得转让、转租。乙方在租赁经营活动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特别是防火、防盗,确保财产安全,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按评估价赔偿。
第四条甲方以房屋毛坯现状租赁给乙方使用,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负。乙方必须将仓库维修至可以安全使用状况方可投入使用,甲方给予乙方2个月的维修期,乙方在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仍不维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收回房产重新招租。租赁过程中,乙方有租赁房屋修缮维护义务,费用自理。若因乙方未及时修缮维护造成生产经营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如需装修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房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第五条乙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六条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及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房屋征收、单位改制等原因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不承担任何经营损失及补偿,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乙方租赁期间内,如发生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乙方应于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后2日内,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甲方。每迟交一天,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日租金额(略)%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这期间甲方有权随时依法终止协议。
期满移交时,乙方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添置新物不可移动部分及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破坏性拆除,如乙方执意拆除,造成标的物毁损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按价赔偿。
第九条本协议双方自觉履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本协议约定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为有效通讯地址和方式,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应第一时间通知对方,甲方按照该通讯地址和方式向乙方发出的信函,对方拒收或退回,视为已经送达。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略)
委托代理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签订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