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西藏色尼区多能互补基地项目地热发电工程
(一期(略)MW)勘察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西藏色尼区多能互补基地项目地热发电工程(一期(略)MW)勘察设计服务已审批,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那曲汇科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略)
2.2项目名称:(略)
2.3项目概况:(略)
中核西藏色尼区多能互补基地项目地热发电工程(一期(略)MW)位于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古露镇,项目场区中心坐标为东经(略).(略)°,北纬(略).(略)°,临G(略)高速谷露镇出口,距拉萨市2.5小时车程,距那曲市1小时车程,场区交通便利,运输条件较好。
该地热发电工程为中核西藏色尼区多能互补基地项目中地热部分,多能互补基地项目地热、风电和光伏工程共用一座(略)kV升压站,(略)kV升压站的设计和施工包含在风电与光伏工程EPC中,不在本项目招标范围之内。地热工程与光伏及风电工程的标段界面划分:(略)
2.4招标范围:
在中核西藏色尼区多能互补基地项目地热发电工程(一期(略)MW)现有资料和工作基础之上,开展中核西藏色尼区多能互补基地项目地热发电工程(一期(略)MW)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略)
设计报告、图纸等文件的审查工作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协助,审查工作涉及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承包人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食宿、交通、差旅、劳保、签证、保险(含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等费用由投标方自行负责和承担,工作产生的专家咨询费、会务费、评审费等也均由投标方承担,上述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第七章“项目技术资料”。
2.5项目地点:(略)
2.6进度要求:(略)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略)
1)勘察资质:(略)
2)设计资质:(略)
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投标人近三年((略)年至(略)年)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
4.2 获取方式:(略)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略)
备注:(略)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略)
(2)支付方式:(略)
(3)发票领取:(略)
4.2.3 获取条件:(略)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略)
5.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略)trade.com.cn/)上同时发布。
注:(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略)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5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8月(略)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