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市溪湖区水利局委托,为本溪市溪湖区辽河流域太子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由本溪市溪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本溪市溪湖区辽河流域太子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溪发改审字【(略)】(略)号文批准建设,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建设单位:(略) 3、建设地点:(略) 4、合同估算额:(略) 5、设计服务期限:(略) 6、项目规模:(略) 7、招标范围:(略) 8、质量要求:(略) 二、投标人资质及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应当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登记。凡被“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列入黑名单、“信用中国”或“信用辽宁”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市场主体,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8、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9、本公告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略) 方 式:(略)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略)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同时接受保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获取地址:(略) 五、投标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2、递交投标文件地址:(略) 3、开标地点:(略) 4、开标方式:(略) 六.投标人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略) 七、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异议处理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 上发布。 (略)年8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