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财采处((略))(略)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甘肃农业大学清真食堂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投诉人:(略)
地址:(略)
被投诉人1:(略)
地址:(略)
被投诉人2:(略)
地址:(略)
中标供应商:(略)
地址:(略)
我机关依法对(略)年7月(略)日收到的兰州博伟商贸有限公司对“甘肃农业大学清真食堂设备购置项目”采购结果的投诉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1:(略)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提供的相关材料、专家论证意见等,证明中标产品满足“品目(略)洗碗机”关于“◆CMA国标指定检测中心出具的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检测报告……”、“◆CMA《家电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动洗碗机的特殊要求》……”的技术参数要求;无法证明中标产品满足投诉所涉“品目(略)洗碗机”其余带“◆”技术参数要求。故投诉人关于中标产品不满足 “品目(略) 洗碗机”的“◆CMA国标指定检测中心出具的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检测报告……”、“◆CMA《家电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动洗碗机的特殊要求》……”技术参数要求的投诉理由不成立;其余投诉理由成立。
投诉事项2:(略)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提供的相关材料、专家论证意见等,证明中标产品满足“品目(略)餐具回收传送带”关于“◆CMA餐具回收输送带板材SUS(略)不锈钢板对砷、镉、铅未检出、铬≤0.(略)mg/kg、镍≤0.(略)mg/kg的检测报告……”的技术参数要求;无法证明中标产品满足投诉所涉“品目(略)餐具回收传送带”其余带“◆”技术参数要求。故投诉人关于中标产品不满足“品目(略) 餐具回收传送带”的“◆CMA餐具回收输送带板材SUS(略)不锈钢板对砷、镉、铅未检出、铬≤0.(略)mg/kg、镍≤0.(略)mg/kg的检测报告……”技术参数要求的投诉理由不成立;其余投诉理由成立。
投诉事项3:(略)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提供的相关材料、专家论证意见等,证明中标产品满足“品目(略)开水器”第◆6条技术参数要求;无法证明中标产品满足“品目(略) 开水器”第◆9条、第◆(略)条、第◆(略)条、第◆(略)条技术参数要求。故投诉人关于中标产品不满足“品目(略)开水器”第◆6条技术参数要求的投诉理由不成立;其余投诉理由成立。
投诉事项4、5:(略)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提供的相关材料、专家论证意见等,证明中标产品满足“品目(略)LED显示屏屏体模组(含LED显示屏控制系统、LED显示屏扬声器、LED显示屏音频解码器、LED显示屏功放、LED显示屏机柜、其它辅材及安装调试)”第◆2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第◆(略)条、第◆(略)条、第◆(略)条、第◆(略)条、第◆(略)条、第◆(略)条、第◆(略)条、第◆(略)条、第◆(略)条、第◆(略)条、“品目(略)解码器”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第(略)条、第(略)条、第(略)条、第(略)条、第(略)条、第(略)条、第(略)条、第(略)条、第(略)条、第(略)条、第(略)条技术参数要求。故投诉事项4、5不成立。
投诉事项6:(略)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提供的相关材料、专家论证意见等,证明中标产品满足“品目(略)油烟净化一体机”第◆9条、第◆(略)条、第◆(略)条技术参数要求;无法证明中标产品满足“品目(略) 油烟净化一体机”第◆(略)条、第◆(略)条、第◆(略)条技术参数要求。故投诉人关于中标产品不满足“品目(略)油烟净化一体机”第◆9条、第◆(略)条、第◆(略)条技术参数要求的投诉理由不成立;其余投诉理由成立。
投诉事项7、(略):(略)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提供的相关材料、专家论证意见等,无法证明中标产品满足招标文件“品目(略)风柜”、“品目(略) 电磁四眼煲仔炉”带“◆”技术参数要求。故投诉事项7、(略)成立。
投诉事项8:(略)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提供的相关材料、专家论证意见等,证明中标产品满足“品目(略)电磁双头单尾小炒炉”关于“◆要求所投产品具有商用电磁灶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并且热效率≥(略).(略)%”、“◆提供电磁小炒炉专用铁锅食品接触产品安全/卫生认证证书……”的技术参数要求;无法证明中标产品满足投诉所涉“品目(略)电磁双头单尾小炒炉”其余带“◆”技术参数要求。故投诉人关于中标产品不满足“品目(略) 电磁双头单尾小炒炉”的“◆要求所投产品具有商用电磁灶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并且热效率≥(略).(略)%”、“◆提供电磁小炒炉专用铁锅食品接触产品安全/卫生认证证书……”技术参数要求的投诉理由不成立;其余投诉理由成立。
投诉事项9:(略)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提供的相关材料、专家论证意见等,证明中标产品满足“品目(略)电磁单头矮汤炉”关于“◆要求所投产品具有商用电磁灶节能环保认证证书……热效率≥(略).(略)%”、“◆提供电磁矮汤炉专用汤锅食品接触产品安全/卫生认证证书……”的技术参数要求;无法证明中标产品满足投诉所涉“品目(略)电磁单头矮汤炉”其余带“◆”技术参数要求。故投诉人关于中标产品不满足“品目(略) 电磁单头矮汤炉”的“◆要求所投产品具有商用电磁灶节能环保认证证书……热效率≥(略).(略)%”、“◆提供电磁矮汤炉专用汤锅食品接触产品安全/卫生认证证书……”技术参数要求的投诉理由不成立;其余投诉理由成立。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投诉事项1、2、3、6、8、9部分成立,投诉事项7、(略)成立,从评审情况来看,修正相应分数后,影响该项目中标结果,故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于评标委员会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行为,我机关将依法另行处理。
3、驳回其余投诉事项。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略)天内依法向甘肃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甘肃省财政厅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