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城文化广场A区前期物业已申报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 ,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资金1(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2.3 物业类型:(略)
2.4 服务期:(略)3 年。
2.5 招标范围:(略)
2.6 招标最高限价:(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略)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
财务报告或(略)年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
业纳税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或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6 参加此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4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从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略)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4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口市海甸五西路(略)号建安大厦副楼(略)开标室。(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4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7. 其他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
7.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略)
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ZBS):(略)
7.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略)
7.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7.5本次招标为非电子标 。
7.6 投标保证金:(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