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道里区(略)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取得批复,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投入,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道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招标范围:(略)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略)
(2)工程造价咨询:(略)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服务期:(略)
2.7质量要求:(略)
2.8最高投标限价:(略)
2.9标段划分:(略)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第三标段:(略)
2.(略)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略)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以下条件:(略)
(1)全过程项目管理:(略)
(2)造价咨询:(略)
3.2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略)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略)
(1)项目总负责人1人:(略)
(2)造价咨询专业负责人1人:(略)
(3)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略)
3.2.2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略)年(略)月到(略)年(略)月),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2.3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及其他专业人员均不允许兼职。
3.2.4其他最低人数要求:(略)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项目管理单位为牵头人,但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略)
3.4.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略)年1月9日(略)时(略)分至(略)年1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略)年1月(略)日9时(略)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采购异地评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略)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略)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略)
(略).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略)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授权传真:(略)
授权E-mail:(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