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临淮关镇路网建设项目-交通信号灯等配套设施附属工程(二次)的澄清答疑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凤阳县临淮关镇路网建设项目-交通信号灯等配套设施附属工程(二次)作如下澄清答疑:
一、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设备参数在造价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的“交通工程设计说明”中,都有描述。其中涉及到信号灯、视频云存储及交通设备监测一体机等设备参数在两份清单中描述均有所不同,请问投标时以哪一份清单为依据?
答:(略)
二、本次项目招标内容中有2处高空监控,且在设计图纸的“交通工程设计说明”中明确高空监控为借塔安装,但造价清单中未计入铁塔安装的租赁费用,请明确铁塔租赁的费用是否包含在项目内容内?
答:(略)
三、本次项目招标的杆件大样图中缺少横臂杆件的大口径具体尺寸,且电子警察杆件横臂小口径为(略)mm,口径偏小。根据杆件厂家反馈横臂口径偏小会造成强度降低,不能达到防风防震要求。
答:(略)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条款“在技术标评审中的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中投标单位须配备不少于一台登高车和一台小型工程车、不少于六台太阳能信号灯以及必要维修设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维保设备清单”。请问登高车设备单位无自有是否可租赁,提供租赁合同进行证明。
答:(略)
五、本项目特别要求中:(略)
答:(略)
六、本项目采用的信价量化法评标模式,是先进行价格计算,再对前三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何保证参与投标的企业都是满足基本资格要求的?质疑依据:(略)
答:(略)
此澄清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