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 1 | 招标公告第四点项目概况 | 该项目计划对番禺区新造镇创新城C地块二开展土地平整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略) | 该项目计划对番禺区新造镇创新城C地块二开展土地平整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略) |
| 2 | 招标公告第五点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3、招标内容 | 该项目计划对番禺区新造镇创新城C地块二开展土地平整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略) | 该项目计划对番禺区新造镇创新城C地块二开展土地平整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略) |
| 3 | 招标公告第五点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4、最高投标限价 | (略).(略)元 | 6,(略),(略).(略)元 |
| 4 | 招标公告第九点投标人合格条件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的规定换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略) 注:(略)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略)〕(略)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略)〕(略)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略)〕(略)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略)〕(略)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自(略)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略)〕(略)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略) 注:(略)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略)〕(略)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
| 5 |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8项“工期要求” | 施工工期:(略) | 施工工期:(略) | |
| 6 |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略)项“工期要求”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R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略) 1、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2.对于投标人已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若投标人存在(略).4条款所列情形,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发现存在(略).4条款所列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交人民币 万元投标保证金。若未按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将暂停其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直至完成补交手续为止。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略)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略) 缴纳时间:(略) 注:(略)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R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略) 1、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2.对于投标人已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若投标人存在(略).4条款所列情形,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发现存在(略).4条款所列情形之日起5个 工作日内补交人民币 5 万元投标保证金。若未按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将暂停其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直至完成补交手续为止。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略)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略) 缴纳时间:(略) 注:(略) | |
| 7 |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略)项“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略).(略)元。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略).(略)元。 | |
| 8 |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略)项“非竞争费用”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略).(略)元,暂列金额为 / 元,暂估价为 /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略).(略)元,暂列金额为 / 元,暂估价为 /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
| 9 |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略)项“工程成本警戒价”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略).(略)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略)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略).(略)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略) | |
| (略) | 招标文件第(略)页(略).5 | 对于投标人已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若投标人存在(略).4条款所列情形,该投标人应在发现存在(略).4条款所列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交人民币 万元投标保证金;若未按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将暂停其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直至完成补交手续为止。 | 对于投标人已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若投标人存在(略).4条款所列情形,该投标人应在发现存在(略).4条款所列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交人民币 5 万元投标保证金;若未按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将暂停其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直至完成补交手续为止。 | |
| (略) | 招标文件第(略)页(略).3 |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略)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2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略)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4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 (略) | 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 查评分表》 | (详见后附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