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 2、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②):(略) ①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且无其他在建项目。无其他在建项目是指:(略) ①.项目负责人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略) ②.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从业人员”查询无在建工程(提供网页截图或空白页截图)。无在建工程证明须查询“个人工程业绩”,且所列的全部工程业绩状态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略) 注:(略) 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拟派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8、未被招标人列入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单位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