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杖子镇香菇产业园区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杖子镇香菇产业园区项目已由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兴数政投字【(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兴隆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略)3.1.1资质要求:(略) 3.1.2信誉要求:(略)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至(略)-(略)-(略) (略):(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略)-(略) (略):(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冀数政规﹝(略)﹞1号的通知,自(略)年8月1日起施行“评定分离”,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及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7.2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中国共产党兴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 (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大杖子镇香菇产业园区项目一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略) | (略).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