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项目 | 深圳机场租车服务项目 |
招商方基本 | 招商方名称 |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情况 | 地址 |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地面交通中心(略) |
公告期限 | (略)个工作日 |
地址 | 场地 | 招商底价 | 合作期限 | 免费装修期 |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P3停车场大巴停车区 | (略)个小汽车停车位 | 不低于(略)万元/年(含税):(略) | 2年。合作期内由于场地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双方免责终止,合作方需配合搬离场地。若附近区域可提供同等条件场地,双方协商一致后,合作方可将本项目迁移至相应场地,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 不超过1个月,需由合作方提出申请。(中选方为原合作单位时,无免费装修期) |
中选方的确定 | 公示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 综合评分 |
公示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中选单位 |
合作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项目合作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分公司。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投标; |
2.项目合作方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或重大涉诉法律纠纷,经营生产、安全管理活动中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
3.截至(略)年7月(略)日,项目合作方应具有行业3年以上经营经验,且有不少于2家机场或综合交通枢纽租车服务项目运营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去除商业秘密的租车服务项目签约合同副本、案例说明)。 |
履约条件 | 1.守法经营,及时交纳合作费用及履约保证金; |
2.必须确保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自费自行办理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经营证照等; |
3.履行合同各项约定。 |
合作方需提交材料 |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4.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工商信息查询单(含基本信息及违法信息页); |
5.合作申请及承诺书; |
6.项目运营经验证明材料; |
7.投标报价单; |
8.项目运营方案(含现场装修方案); |
9.招商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特别说明:(略) |
特别事项说明 | 1.若最终获得合作权,合作方须在招商方出具《成交通知书》次日起的(略)日内,与招商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且签订协议的公司名称须与报名资料一致,否则即视为合作方违约; |
2.合作方须自费自行办理相关区域的施工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合作; |
3.合作方自费自行负责相关区域现场装修(搭建交接车区域雨棚、旅客服务场所等)、设施投入、后续维护等,装修方案须经招商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
4.合作方可在周转区域的合适位置设立一个租车服务相关导视,导视牌尺寸为2.4m*0.8m; |
5.以上区域按现状提供给合作方,合作方应在报名前进行现场查看或了解,确认该物业的现状符合自身经营要求,已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同意按场地现状交接且不向招商方主张任何费用; |
6.在合同期内,该区域若涉及场地规划调整或招商方因需要收回场地时,招商方将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合作方,双方免责终止,合作方需配合搬离场地。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本项目可迁移至附近其他区域,合作方须自行承担迁移、装修等相关费用,招商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
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 | (略)/王小姐 (略)/吕先生 |
联系地址 |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地面交通中心(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