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年第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盘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盘山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用途 | 规划面积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供地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年限 | 保证金 (万元) | PTPS(略)-2-3 | 东华路北、家鑫商砼东地块(吴家镇榆树村、盘锦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内) | 三类工业用地 | (略) | (略) | ≥0.5 | ≥(略)% | ≤(略)% | ≤(略)M | 净地 | (略) | (略) | 工业(略)年 | (略) | PTPS(略)-2-4 | 胡家镇镇区,红旗路东侧、众合驾校北侧、胡家中央储备粮盘锦直属库西侧 | 一类工业用地 | (略) | (略) | ≥0.9 | ≥(略)% | —— | ≤(略)M | 净地 | (略) | (略) | 工业(略)年 | (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挂牌出让文件》届时在网上发布(http:(略)(略).(略).(略).(略)/ 四、申请人办结网上交易有关事项后,可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取得《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逾期不再受理。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略) 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到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盘山县土地储备中心)提交有关书面备案材料,接受竞买资格审查。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略) 地址:(略) 电话:(略) 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盘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略)年 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