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湾文化园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意湾文化园建设项目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行审投【(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和润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诚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意湾文化园建设项目二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计划开工日期:(略) 竣工日期:(略) 注:(略)(略)日历天”填写。 2.1.5其他: (1)依照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略)〕(略)号)、《如东县建筑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开展统一的智慧工地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及其附件要求开展智慧工地建设的项目,围绕施工现场的人、机、环等要素,以设备自动采集、数据自动传输和后台集成分析等方式实施,各项实施内容满足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2)根据通住建安〔(略)〕(略)号和通住建安〔(略)〕(略)号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按文件要求实施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和外墙脚手架板扣式防护网。 (3)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2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 3.6 投标人业绩:(略) 3.6.1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略)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略)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古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该业绩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格式见附件十六),上述四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一致时,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3.6.2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略)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略)万元)的景观工程施工业绩或景观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该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一致时,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中能体现公园或广场或景观或园林等文字均视为景观工程。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且应满足:(略) 3.9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3.(略)其他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 5.2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评定分离,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略) (略). 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整。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2.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和润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 联系人:顾先生 电话: (略)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如东县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CA锁解密?资格审查评审?技术标评审?经济(投标报价)开标?经济(投标报价)评审?推荐不排序定标候选人?不排序定标候选人公示--资信(商务)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票决法定标)?中标人公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3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格式见第八章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 | 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 (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格式见第八章 | 3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 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 | 4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5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6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7 | 拟 派 项 目 经 理(建造师)资质等级 |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 8 | 拟 派 项 目 经 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 |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 有效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9 | 拟 派 授 权 委 托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略)年5月份-(略)年7月份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 (略) | 投标人业绩 | 1、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略)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略)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古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该业绩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略)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略)万元)的景观工程施工业绩或景观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该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均可) | 业绩证明材料详见第九章 | (略) |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 (略)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 格式见第八章 | 备注 | 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提供清晰可辨认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资料要求,方可参加技术、经济(投标报价)及资信(商务)的评审。 2 、技术标、经济标评审((略)分): 技术标、经济标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施工组织设计:(略) 项目负责人答辩:(略) 项目负责人业绩:(略) 投标报价:(略)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① | 施工组织设计((略)分) | 总体概述 |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等内容进行评分。(2.1-3分) | 施工进度计划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1-3分) | 施工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2.1-3分) | 施工的重点难点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2.8-4分) |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1.4-2分)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0.7-1分) | 注:(略) ②对于以上评分项,单个评委若评分项低于计分标准的(略)%时,需出具书面评审意见。③以上内容若缺项,则该项内容得分为0分。 | ② | 项目负责人答辩 | 答辩(2分) | 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进行书面答辩。项目负责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身份证到达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等候答辩,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提出问题,采用书面形式答题。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答辩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不得分。 | 注:(略) | ③ | 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业绩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略)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含古建筑工程的,另须提供经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竣工验收证明体现的单项合同金额和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则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 | 注:(略) | ④ | 投标报价 ((略)分) |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采取抽签方式从下列两个评标办法中确定最终的评审办法。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略)%(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略)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分,每高 1%扣 0.9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略)%(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略) Q2=1-Q1,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从(略)%、(略)%、(略)%、(略)%、(略)%五个值中随机抽取确定,Q2=1-Q1;K1 的取值为(略)%、(略)%、(略)%、(略)%,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为:(略)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略)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分,每高 1%扣 0.9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略) |
(三)确定定标候选人 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合格投标单位<3 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 3家≤合格投标单位≤7家,则全部为定标候选人。 合格投标单位>7 家,则按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前七名的投标单位被列为定标候选人名单。若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排序: 1.若技术标得分不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 2.若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经济标得分高者优先; 3.若经济标得分也相同,则采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四)资信(商务)评审 1、投标企业近三年((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财务状况,提供通过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2、投标企业具有古建资源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附件十五); 3、投标时提供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评标结果公示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不再另行推荐定标候选人。因质疑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重新公示定标候选人。 (六)定标方法及定标因素 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略)日内进入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本项目定标候选人须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略):(略) (1)投标企业近三年((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财务状况,提供通过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2)投标企业具有古建资源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附件十五); (3)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略) 2.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略) 3.定标前招标人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经考察招标人将会请行业专家对古建资源从拥有数量、质量、观感(完整性、褪色程度等)、与项目契合度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打分,打分结果形成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若投标人存在投标业绩、资源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将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 4.定标因素:(略) (1)企业的行业信用等级; (2)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实力、近几年营业额、纳税额、财务状况、资源情况; (3)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实力强企业优于规模实力弱企业; ②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③纳税额大企业优于纳税额小企业; ④投标单位承诺提供的古建资源得分高的的优于古建资源得分低的; 在定标结束后将对中标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七)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若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出现串标、围标、哄抬报价等现象,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在江苏省招投标网上公示。 (八)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