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预算金额:(略)
(五)最高限价(如有):(略)
(六)采购需求:(略)
(七)供货期:(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略)年度或(略)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略)年3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不见面开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略)
(二)地点:(略)
(三)领取方式:(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略)
(二)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http:(略)
(三)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http:(略)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略)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略)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略)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