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保证金交纳起始时间(略)-(略)-(略) (略):(略) 2.若意向承租方未成为承租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3.甘交所集团出具《成交通知书》确认标的成交后,租赁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租金。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租赁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略) (1)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2)转让标的成交后,承租方未在3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支付全额租金的。 (3)转让标的成交后,承租方未在(略)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5)意向承租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6)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7)承租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5.签约保证金交纳起始时间(略)-(略)-(略) (略):(略) 特别提示,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签约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略) (1)转让标的成交后,承租方未在3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支付全额租金的。 (2)转让标的成交后,承租方未在(略)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若承租方不存在上述违约行为,签约保证金可转为部分租金。 6.保证金 《出租房屋交付确认书》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特别提示:(略) 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