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险提示。本次转让资产均为报废物资,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节选如下: (1)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机器设备均需拆除,经委托方确认需拆除的固定资产由购买方负责拆解工作,故拆解费用由购买方承担(包含废钢、废铜及其他废料清运费),评估时已考虑扣除相应的拆解费用。 (2)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南宁明阳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宁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烟囱还建项目(略)年固定资产退出的请示》(明糖报〔(略)〕2号),文件中列示的报废设备重量及设备材质大部分按废铁处理,与委托人提供的《固定资产一机器设备申报评估明细表》上列示的设备重量及设备材质(钢筋、钢材、钢箱等)不一致,本次评估按《固定资产一机器设备申报评估明细表》申报的报废设备重量及设备材质进行评估。 (3)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南宁明阳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宁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烟囱还建项目(略)年固定资产退出的请示》(明糖报〔(略)〕2号),文件中列示的报废设备处理方案中没有明确需要留用设备的明细,经与企业管理人员沟通,转让方暂无法区分报废设备是否留用,本次评估按《固定资产一机器设备申报评估明细表》申报的报废设备明细评估其报废价值。 (4)本次评估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固定资产一机器设备申报评估明细表》上列示的处置的设备重量及废料重量进行评估,如期后委托人核实处置的重量中包含留用的设备,需进行相应的调整。 (5)本次转让底价为不含增值税价格,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税率(费)以转让方及当地税务部门核定为准,意向竞买人在报名竞价前应当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需要交纳的税率(费),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税率(费)为由取消交易,否则视为违约。 (6)本次转让资产需拆除处理,废料由拆除施工单位处理。具体需拆除设备清单见标的清单(标的3),同时现场踏勘时,意向受让方应和转让方工作人员对拟拆除的设备进行确认。 3.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4.标的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