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确保采购流程的公开、透明、公平和公正。根据审计、巡视巡察等要求和相关规定,我单位需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财政往来资金及资产清理项目预算编制服务,现对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单位:(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预算:(略)
4.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略)
5.比选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及携带资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质或技术职称,并在近3年内承担过经济鉴证类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代表授权书;
(6)相关社保缴费及纳税凭证、实施项目相关人员证明材料;
(7)比选供应商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8)预算编制服务采购方案;
(9)报价一览表。
6.此次比选采用一次性报价,报价最低者为中选机构。
7.比选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