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消防设施提升工程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兴公资交易【(略)】建设(公开)(略)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浩特市教育系统消防设施提升工程一标段已由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乌发改审发[(略)](略)号、乌发改审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兰浩特市城建项目建设中心,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建设地址:(略)
3.计划工期:(略)
4.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略)
5.质量要求:(略)
6.招标控制价:(略)
7.资格审查方式:(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管理人员:(略)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略) -(略)年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新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相应年份的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 1 年的投标企业不须提供财务报告)。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略)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5)由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等招标事宜,联合体成员不需获取,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CA锁。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
(6)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并按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对于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2. 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略)
3. 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
1)实体CA锁办理:(略)
2)移动端CA锁办理:(略)
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5.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6.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略)
注:(略)
本次项目采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略)
五、递交投标(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