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述标的均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租金支付根据先付后用原则,以“半年”为单位计算方式支付,即每次租期开始前(略)日内支付本计算周期的租金。签订租赁合同之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纳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租金每年递增1%。 3、装修要求。竞租成功后,承租方必须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规范设置“一店一招”,并按要求统一悬挂。标的按现状出租,不允许打通墙体。 4、本次竞租的标的无转让费,无装修免租期。 5、相关费用。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垃圾费等因承租方租赁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金需自理(具体费用以相关部门收费标准收取)。 6、违约责任。租赁期间,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且承租方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略)%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将资产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资产结构或损坏资产; (3)利用该资产进行违法活动的; (4)逾期(略)天未交租金或者不能全额支付租金的。 7、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逾期交纳租赁合同约定应由承租方负担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垃圾费等相关费用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日,还需按费用总额的1‰支付出租方滞纳金。 8、承租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须按日租金的(略)%支付滞纳金。 9、出租方 、承租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租赁合同,但出租方应提前(略)日通知出租方;若承租方非因法定原因单方终止合同,视为违约,出租方不退还已收取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略)、租赁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该资产,若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出租方支付原日租金(略)倍的滞纳金。 (略)、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