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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东省韶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预算金额:(略)
(四)采购需求:
|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 1 | 工程周期:(略)查看附件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略) | 针对以下水站基础保障问题进行维修处理:(略) | 1 | (略),(略) | 项 |
商务需求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 1 | 1.质量标准(1)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的技术监督,执行甲方相关的管理制度,质量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标准。(2)乙方应于验收前(略)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略)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不予顺延。(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2.项目保修乙方实施的维修项目,保修期参照(略)年1月(略)日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凡在报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必须(略)小时内组织施工,保修期从最后一次翻修日期起顺延计算。4.违约责任(1)乙方因响应时间、服务态度、工期安排、安全措施、维修质量等原因被投诉,经查实予以警告1次;服务期内警告3次及以上,或产生安全事故对我站造成损失的,取消服务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2)非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服务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甲方不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并相应顺延工期。(4)服务期间,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
(五)议价发起时间:(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略)
争议处理方式:(略)
发票类型:(略)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略)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略)
(2)终止规则:(略)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略)
采购单位:(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