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电料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电料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在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略)号中联大酒店院内停车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4.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8.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在丹东市内设有办公场所。
(略).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略)
(1)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请先行注册办理CA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文件,每份(略)元,售后不退;
(2)CA办理及采购文件获取:(略)
2、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汇款凭证(获取招标文件资料通过审核后上传);
注:(略)
四、投标文件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略)
2、电子版备份文件递交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递交时间:(略)
纸质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递交地址:(略)
递交时间:(略)
3、加密、解密:(略)
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修改后重新签章)。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发布采购文件的媒介
本项目拟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单位:(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邮箱地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