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桩基检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项目概况:(略)
2.4招标范围:(略)
2.5检测周期:(略)
2.6质量要求:(略)
2.7标段划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略)
3.2拟派项目负责人:(略)
3.3财务要求:(略)
3.4信誉要求:(略)
3.4.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2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同时中标两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具体操作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温馨提示--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