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山古建筑群(状元府、老盐店)保护修缮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彭城历史文脉保护传承工程(一期) 已由徐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徐行审投备〔(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徐州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户部山古建筑群(状元府、老盐店)保护修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1.5质量标准:(略) 2.1.6标段划分:(略) 2.2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且业务范围含古建筑相关业务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且业务范围含古建筑相关业务范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略)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取得有效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略)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略)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自(略)年9月1日(含)以来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http:(略)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 7.1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 的评标方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略)分,其中投标报价 (略) 分,施工组织设计(略)分,投标人业绩2分,投标报价合理性 1分。7.2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两阶段评标。7.2.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开标现场为一次解密全部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报价,详细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略)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 (略).本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处,电话:(略) (略). 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略) | 传真:(略) | 电子邮箱:(略) | 电子邮箱:(略) |
(略)年9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