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投标人名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注:(略) |
4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注:(略)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5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6 | 报价唯一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2)投标函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总价一致。 |
7 | 资格评审标准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提供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8 | 资质条件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同时提供:(略)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3.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略)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认定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
9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1.近5年完成过1个线形工程的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工作。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4.时间要求:(略)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7.本项目中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输电线及索道工程等综合性工程。 |
(略) | 主要人员 |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1)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近5年完成过1个线形工程建设用地勘测定界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1)测绘类高级工程师或注册测绘师;(2)近5年完成过1个线形工程建设用地勘测定界项目的技术负责人。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2)项目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略)(3)技术负责人证件材料要求:(略)(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5)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略)年2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6)“近5年”是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完成时间为准。(7)本项目中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输电线及索道工程等综合性工程。 |
(略)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2.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近三年”是指(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略) | 投标人身份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略)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略)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填写了服务期限,且填报的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略)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报价(投标函大写投标总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未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
(略) | 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2)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4)不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