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供电集成采购项目((略)kV开关柜、(略)V开关柜、0.4kV开关柜、交直流电源装置、配电变、整流机组、(略)V直流电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供电集成采购项目((略)kV开关柜、(略)V开关柜、0.4kV开关柜、交直流电源装置、配电变、整流机组、(略)V直流电缆),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是1号线一期工程的西延线。1号线三期工程线路全长3.(略)km,共设站2座,均为地下站。采用(略)kV/(略)kV两级电压集中供电方式,中压供电网络采用牵引和动力照明混合供电网络,牵引网采用(略)V架空接触网授电,走行轨回流方式。本工程新建2座牵引变电所,分别位于槐安路站、上庄站,均与本站的降压变电所合建为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向各种用电设备供电。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供电集成采购项目招标范围包含(略)kV开关柜、(略)V开关柜、0.4kV开关柜、交直流电源装置、配电变、整流机组、(略)V直流电缆及备品备件、专用测试仪器仪表及专用维护维修工具设计联络、供货、包装、运输、储存、安装督导、调试、验收、质量保证及相关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文件”)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
2.6 交货期
暂定(略)年(略)月(略)日,根据招标人要求交货,供货具体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
2.7 质保期
质保期自试运营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略)个月。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若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某一种或几种的制造商,须取得其他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3)投标人所投(略)kV开关柜、(略)V开关柜、0.4kV开关柜、交直流电源装置、配电变、牵引变压器、整流器、(略)V直流电缆须具有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技术文件)》技术要求的第三方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如为非中文版本,则还须提供中文翻译)。
3.2财务要求:(略)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业绩:(略)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初期(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2所投产品业绩:(略)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初期(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可提供同时包含所有所投产品的一个合同,也可提供分别包含所投产品的多个合同。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略)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
3.4.3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略)
3.4.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和“评定分离”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4.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略)月(略)日(略):(略)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略)月(略)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略)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