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亳州市谯城区华佗城市医养中心位于亳州市谯城区振谯路以东、文帝路以南,总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略)张,医疗床位(略)张。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定1家专业化的机构负责运营管理。经营范围和内容依法依规,符合行业规范,相关手续由中标方自行办理。中标方须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禁止歧视、侮辱、虐待老年人。因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产生的一切纠纷及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租期内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风险损失、责任纠纷等全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须具有医养结合必备的资格和条件,运营后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内实现报销结算。为住养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医疗、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服务团队的培训;运行管理等服务,并重点开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医养融合养老模式,按照行业标准设立专业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床位,并积极争创省、部级示范性医养融合机构和智慧养老示范机构。中标方负责对医养中心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时,装修、装饰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装修方案须经委托人同意,且装修、装饰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且符合消防标准。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中标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人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中标方承担赔偿责任。运营管理房屋的装修、装饰费用及维修费用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医养中心运营管理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中标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中标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拥有养老机构房屋、土地、设施设备等使用权,在保持公益性质不变的基础上,独立运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自承担安全管理责任,严禁中标方二次转包,发现不是中标方运营的,委托人随时可取消运营资格。承租期内,中标方负责医养中心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消防、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中标方要加强养老机构队伍建设,提升机构专业照护能力和服务水平,逐步将公办养老机构打造成为集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社会公共服务等于一体的区域性医养中心。承租期内,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变租赁房屋等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