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基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居七路市政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基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居七路市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政府自筹资金。本项目立项批复投资额为(略)万元;本次招标计划额为(略)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基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居七路市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略)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3.工程规模:(略)
2.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内容 | 工期(天) |
E(略) | 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基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居七路市政工程 | 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基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居七路市政工程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招标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 施工 | (略)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贰级),且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其他人员要求:(略)
3.6信誉要求:(略)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九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