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卷烟厂(略)年度一台杂质检测剔除装置的配套装置购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即黔江卷烟厂(略)年度一台杂质检测剔除装置的配套装置购置(项目名称)已由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卷烟厂,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公司名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内容:(略)
2.3项目立项金额:(略)
2.4供货安装周期:(略)
2.5供货安装地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经行政登记机关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烟草行业以及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3 属于应当回避的投标人:(略)
3.4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为:(略)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3.1线下获取招标文件:(略)
4.3.2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略)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 |
项目名称 | 黔江卷烟厂(略)年度一台杂质检测剔除装置的配套装置购置 |
招标编号 | 黔烟厂招标-(略)-(略) |
投标人名称 | (全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经办人信息 | 经办人名字:(略) |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略) |
手机号码:(略) |
电子邮箱:(略) |
注:(略) |
4.4 招标文件售价:(略)
4.5 按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资料、缴纳足额招标文件费、并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初步评审合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略) 分至 (略) 时 (略) 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渝黔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黔江区城西八路(略)号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