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转让的一批报废机器设备等资产为窑炉、煤气发生炉、脱硫脱氟除尘器、玻璃瓶喷涂线、变压器、水泵、电机、配电柜等设备设施及备品配件材料等,部分资产露天存放,严重老化,均已报废,资产现存放于伊宁县城南产业园铁运大道1号、伊宁县天山路伊力特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厂区、伊宁市铁厂沟石粉厂厂区。 二、意向受让方须遵守转让方相关安全管理要求,若在拆除、装卸、拉运过程中违反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搬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拆除、装卸、拉运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产生的垃圾、废料等,须在搬运完毕后清理完毕,并保持现场整洁。 三、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四、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瑕疵的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五、本次转让报废机器设备中部分设备装置内残留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质,若未对装置现场或装置内的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清理或未置换干净,易在拆除动火时可能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或拆除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溅出,造成人员中毒及环境污染事故,故本项目在交付后涉及清洗、置换、拆解、切割、吊装、搬运等事项,受让方需对报废机器设备资产作相关处理防止安全事故或污染环境发生;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受让该标的前,务必详细了解所涉及的《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地方关于此类资产专业拆解、装运及废旧物资回收处置报废的相关行业规定和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该项目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决定是否参与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在拆解作业过程中会存在风险(但不仅限于以下风险):(略) 六、本次转让方搬迁至新厂区时间较长,老厂区处于长期闲置状态,部分设备设施有残缺或缺失现象,具体项目、数量以意向受让方现场勘验为准。本次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转让方及意向受让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七、本次转让机器设备等资产均已报废,部分评估值为0,无实物。 八、其他详见《价格评估报告》《评估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