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租赁价值为含税年租金。 二、该租赁商铺为阿拉尔市菜篮子工程(略)团惠民直销点( 便民蔬菜店),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出租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根据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出租建筑面积确定,产权持有单位已出具权属证明,证明权属属于新疆阿拉尔市斓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若公告面积与实际交付使用面积不符,以实际为准,成交租金不作调整。 三、本次租赁标的为建筑物,承租方承租后可按出租方要求使用水泥地坪等附属物。 四、该租赁商铺年租金不包含应由承租方承担的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采暖费、照明灯具自然损耗、卫生器具自然损耗等费用。 五、项目成交后若因国家、兵团政策变化需要拆迁或土地收储等各项政策造成承租方损失或无法继续租用的,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任何损失和补偿,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租赁标的相关的政策要求,如有拆迁奖励等均归出租方所有。 六、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七、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本次租赁标的产权情况后再进行报名,因租赁资产发生规划调整、产权争议、质量安全纠纷、租赁合同效力纠纷等,相关后果均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协商解决,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八、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前往交易所报名登记并缴纳保证金。 九、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