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略)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挂牌截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湖南联交所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进行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确定承租方(具体时间以湖南联交所通知为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由湖南联交所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3、竞租人在竞租本次出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在竞价结束后的次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装修保证金(略)万元支付至双方共同开立的装修账户,履约保证金(略)万元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户名:(略) 5、出租方在收到装修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承租方需完全接受《租赁经营合同》及合同附件的全部条款。承租方自应当签订《租赁经营合同》之日起逾期(略)天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的,视同承租方给放弃承租标的。若出现该情形,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略)万元及履约保证金在扣除湖南联交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租金按年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经营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笔租金(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纳给湖南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抵作部分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租金应当在每届期满前一个月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略)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略) 二、运营资质要求: (一)截止(略)年8月(略)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略)万元及以上。 (二)近两年(指(略)年、(略)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略) 万元人民币(提供最近两个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 (三)意向承租方运营服务区时间3年以上(含3年),且有4对以上(含4对)高速公路服务区(或城市商业综合体)的整体运营管理经验(提供相应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名称必须与报名意向承租方一致); (四)截止(略)年8月(略)日,近3年内至少有1对以上(含1对)高速公路服务区(或城市商业综合体)提质改造或新建业绩(提供与相对方合同提质改造相关条款或补充协议、工程预决算资料、施工图、改造前后对比照片或效果图、策划案等)。 (五)意向承租方至少持有或加盟4个经营业态品牌(超市、中餐、小吃、汽修业态为必须经营项目),且持有或加盟的4个经营业态至少其中一个品牌须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在各级别城市(含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市直营或加盟门店达到(略)家,或在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含高速公路服务区)或省会城市(含高速公路服务区)开有(略)家以上(含(略)家)直营或加盟门店,门店经营品类与本项目相匹配; 2.高速公路服务区知名品牌:(略) 3.拥有或经授权可使用中华老字号或湖南老字号,或者拥有非物质国家级或省级文化遗产项目的意向承租方,其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匹配(须有项目授权书或品牌认证书); 4.在国际上市或中国主板上市的公司,其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匹配; 5.中国(略) 强或世界 (略) 强企业(认定时间:(略) 6.近五年内被“中国烹饪协会”评为“中国餐饮(略) 强”,其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匹配。 7.餐饮业态品牌范围 (1)中餐业态指导品牌:(略) (2)西餐业态指导品牌:(略) (3)粉面业态指导品牌:(略) (4)小吃业态指导品牌:(略) (5)包点业态指导品牌:(略) (6)饮品业态指导品牌:(略) (六)意向承租方属于品牌直营的,须具有品牌商标注册证书;属于加盟品牌经营的,须具有品牌持有方出具的授权证明。(截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授权证明处于有效期内。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的,须书面承诺,该品牌授权在本项目租赁期限内持续有效)。 直营店:(略) 加盟店:(略) (七)有骗取中标或非法转分包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或其他违法记录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参与本项目(需提供《承诺函》)。 (八)在最近三年(是指至本出租公告发布之日回溯3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参与本项目(需提供《承诺函》)。 (九)本项目不接受至本出租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与出租方合作项目中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或中标后又弃标的意向承租方报名;不接受至本出租公告截止日前与出租方有应结未结款项的意向承租方报名,不接受与出租方3年内(是指至本出租公告发布之日回溯3年)发生诉讼纠纷的意向承租方报名(需提供《承诺函》)。 (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出现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参与本项目(需提供《承诺函》)。 三、装修改造要求: 1、承租方负责三个服务区整体升级改造装修工程并承担费用,装修改造资金投入(略)万元以上(其中花明楼服务区投入(略)万元以上,湘乡服务区投入(略)万元以上,桥头河服务区投入(略)万元以上,经甲方同意各对服务区之间可互相调剂但总金额不得超过(略)万元)。如果承租方拒绝对服务区进行提质改造投入,则视为放弃承租本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租方在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后(略)日内提供装修设计图,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承租方方可按装修设计图方案进行装修。出租方对工程的装修风格、整体效果和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合同到期服务区提质改造升级部分的资产归出租方所有。 3、提质改造完成后,出租方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投入资金进行评估,如评估结果显示承租方实际装修费用未达到(略)万元,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经营合同》。 四、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交付,若测量面积有出入,成交价与服务费均不做调整。 2、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且收到首年度租金及装修保证金(略)万元、履约保证金(略)万元后(略)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五、其他费用标准: 租赁期限内的水费、电费(含服务区停电时的发电用油费用)出租方与承租方按3:(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