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沈巷镇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孵化器扩建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 | WH(略)FJ(略)SJ(略) |
标段名称 | 沈巷镇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孵化器扩建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编号 | WH(略)FJ(略)SJ(略)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沈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镇财政分局办公楼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加新 (略)-(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圣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罗兰小镇A6栋 |
联系人及电话 | 潘国龙 (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武汉建工科研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略)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投标报价(%) | (略).(略)% |
项目负责人 | 李斌 |
证书编号:(略) |
证书名称:(略) |
工期(日历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其中 (略)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勘察及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if !supportLists]1、[endif]资格业绩:(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加分业绩:(略) [if !supportLists]3、[endif]加分业绩:(略)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if !supportLists]1、[endif]德胜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if !supportLists]2、[endif]安徽巨东再生金属百亿产业园项目。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略)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投标报价(%) | (略).(略)% |
项目负责人 | 陈琛 |
证书编号:(略) |
证书名称:(略) |
工期(日历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其中 (略)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勘察及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if !supportLists]1、[endif]资格业绩:(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加分业绩:(略) [if !supportLists]3、[endif]加分业绩:(略)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if !supportLists]1、[endif]嘉善经开企业服务中心 [if !supportLists]2、[endif]萧龙科创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略)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投标报价(%) | (略).3% |
项目负责人 | 曹磊 |
证书编号:(略) |
证书名称:(略) |
工期(日历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其中 (略)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勘察及设计阶段的工作任务。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if !supportLists]1、[endif]资格业绩:(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加分业绩:(略) [if !supportLists]3、[endif]加分业绩:(略)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if !supportLists]1、[endif]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合肥)技术中心工程设计; [if !supportLists]2、[endif]桐城双新产业园 (略) 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工程设计。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略)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if !supportLists]一、[endif]投标单位获奖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项目负责人获奖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三、其他公示项详见附件。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略)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略)](略)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略)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