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和网页截图,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当月)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相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扫描上传)。
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原件扫描上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略)2.获取方式:(略)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略)(2)“CA数字证书”的获取:(略)(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略)(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略)(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2.地点:(略)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4.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7.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电话:(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电 话:(略)电子邮箱:(略)八、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if !supportLists]1、[endif]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if !supportLists]2、[endif]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略)[if !supportLists]3、[endif]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if !supportLists]4、[endif]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略)〕(略)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