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次洗涤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2.采购人有权对洗涤场地或洗涤流程进行抽查,中标人将采购人的布类物品与其他单位布类物品混合洗涤,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罚款(略)元/次,并要求立即整改;未及时整改,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中标人在对所承接的布类物品进行洗涤消毒过程中违反卫生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需承担(略)元/次的违约金,合同期内超过3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经中标人洗涤后送回的物品出现破损、串色、染花,除照价赔偿外,中标人应承担(略)元/件的的违约金,以上损坏赔偿后的棉品及巾类物品处理权归投标单位。
5.中标人应尽力保证采购人物品的洗涤质量,物品洗涤质量的认定以不影响使用为标准,投标单位对于未达标准(常规污渍未洗净)的物品再次进行免费洗涤,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6.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的采购人物资损坏或丢失,将根据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偿。
7.采购人有贵重价值的物品、布草或其它物品洗涤时,中标人需以专业的标准仔细判断确保洗涤物品的质量不被损坏。
8.中标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送回洗涤物品(餐饮、客房布草、制服、客衣等),如因特殊原因造成的延误,确保采购人营运不受影响。
9.如出现停水、停电、设备出现问题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中标人应提前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替中标人工作,但洗涤价格应按中标单价执行。中标人对受托单位的洗涤质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破损)。
(略).在洗涤过程中人为、洗涤方法不当或机器设备原因造成采购人原完好布草破损或污染无法恢复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略).采购人送洗布草如出现脱线缝,掉绳带等,中标人应及时按照标准缝补,再送还采购人。
(略).中标人提供的运输工具应干燥、清洁、防潮、防尘,若因运输工具原因造成洗涤后的布类物品受潮、弄脏等,中标人应承担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并承担当月合同款5%的违约金。
(略).中标人所承担的以上违约金扣款将在当期付款中进行处罚或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