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泰生态功能区安置点及农文旅创业孵化中心坑里溪河道治理工程(小东坑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已由永泰县发改局以樟发改审批((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永阳振兴乡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永阳振兴乡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资金来源:(略)
2.4工程概况:(略)
2.5招标范围:(略)
2.6工期:(略)
2.6.1设计周期:(略)
2.6.2施工工期:(略)
2.7工程质量要求:
2.7.1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
2.7.2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略)-(略))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略)
3.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1人应具备有效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 或者取得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人员)。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2人:(略)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勘察负责人1人应具备工程勘察相关专业(含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地质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勘察设计任务方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2人:(略)
3.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招标项目允许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三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水利勘察设计单位,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略)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至(略)年(略)月1日(略)时(略)分(略)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网址:(略)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