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成交价款委托人仅提供正式非税票据。 2、本项目只有钢构厂房没有附属物。 3、此次拍卖标的的拆除方式为机械加人工拆除,禁止使用爆破拆除。 4、标的具体拆除状态均以交付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现状是指拆除标的的具体位置、结构、面积、数量、空间、周边环境、设备、地表附属物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若竞买人存在失察行为,或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由此带来的市场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物的质量、面积、数量以拍卖标的现状为准,如资料与实际数据不符,不影响成交价。 6、委托人将拟拆除房屋断水、断电、断气后交施工企业,未经交验的房屋,施工企业不得私自拆除,否则一切后果由施工企业承担。如施工区域地上或地下有管线的,买受人在拆除前应保护好地下或地上的公共用管线(如高压电缆、天然气管道、电信光缆等),施工企业应在明确位置后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有损毁或发生安全事故,则由施工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7、施工企业凭委托人出具的《拆除工程进场施工通知书》组织进场施工,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8、施工企业进场作业前从业人员要有安全防护设施及工伤保险;进场人员须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工作牌;施工企业应拉设警戒线,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必须对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因施工企业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全部由施工企业承担一切责任。 9、施工企业必须制定拆除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各项安全防护和环保措施。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略)、施工过程中须按照环保要求作业,进行防尘覆盖、设置围挡等。设备、建筑物拆除完成后应立即转运;若不能及时转运的,被拆除房屋的建筑材料及渣土须及时进行防尘覆盖及设置围挡。 (略)、施工企业必须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时落实主管部门下达的整改意见;在施工过程中,对被拆房屋以外的第三方的财产及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略)、凡施工企业在拆除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令退场,同时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且两年内不得进入我县拆除工程竞标市场。 (略)、买受人施工结束后负责对所列拆除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钢构厂房)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钢构厂房拆至水泥地面(水泥地面不拆),验收合格经委托人确认同意后由委托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略)、施工企业在施工期间未履行环保及安全措施时,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略)、本次拍卖标的,移交之后的标的保管及安全问题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略)、拍卖成交后,成交人3个工作日内付清残值处置资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与委托人签订《拆除工程合同》。签订合同后,自委托人交付之日起,成交人必须(略)日内(阴雨天除外)拆运完毕(如遇特殊情况,经委托人查验属实并书面同意后,方可酌情延期);如不能完工,按违约处理,违约金按(略)元每日计算且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拍卖,另行确定成交人。成交款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略)、拍卖成交后,中标拆迁公司必须严格服从委托人管理和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委托人完成指定拆迁工作;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略)、标的以委托人现场清点交付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等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一定现场查勘并慎重决定拍卖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略)、竞价成功后如发生悔拍行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达到3日的,经代理机构催交后仍不能交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代理机构有权解除拍卖成交关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拍卖佣金后余款归委托人所有。 (略)、买受人在支付完成交价款后,非不可抗力因素3个工作日内拒不受领拍卖标的的,视为买受人主动放弃拍卖标的,做违约处理,所交纳的一切款项均不予退还,代理机构经委托人同意后将标的再行拍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