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泛区与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武清区泛区与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一期)已由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武审批((略))(略)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武清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天津市武清区泛区与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一期),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对武清城区二支渠、四支渠、五支渠、六支渠、西界渠等五条渠道进行清淤及渠道治理,治理长度(略).(略)千米,主要包括清淤、护岸加固、灌浆加固、原口门改造、在河道范围内建设一体化泵站设施。(项目均在河道范围内实施且不涉及新增占地及建筑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武清区泛区与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略)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工程建设周期为(略)个月。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及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略)年9月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略)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略)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组成联合体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略)%以上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价格分。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略)
5.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略)
5.3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略)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政编码:(略)
电子信箱:(略)
异议受理单位:(略)
受理负责人:(略)
电话:(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略)
受理负责人:(略)
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