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黄火青红色文化园创建3A级景区整体提升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黄火青红色文化园创建3A级景区整体提升项目(二期)EPC总承包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社会【(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新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略)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略)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略)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略)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略)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略) |
| 2.6其他:(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公告附录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略)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 |
| 9.联系方式 |
(1)招标人:(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子邮件: | (2)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子邮件:(略) | (3)行业主管部门:(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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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 |
| 附录:(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3.1.1营业执照:(略)3.1.2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if !supportLists](1)[endif]设计资质:(略)(2)施工资质:(略)3.1.3财务要求:(略)3.1.4业绩要求:(略)[if !supportLists](1)[endif]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略)[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信息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业绩。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有效。3.1.5主要人员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略)(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略)(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略)(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配置齐全,其中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缴纳月份为(略)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3.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略)3.1.7.其他要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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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