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业务平台工程(重发)
兴公资交易【(略)】建设(公开)(略)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兴安盟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业务平台工程(重发)已由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兴发改农字【(略)】6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兴安盟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资金、地方匹配资金和原气象局评估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略)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及内容:(略)
2.3招标控制价:(略)
2.4质量要求:(略)
2.5计划工期:(略)
2.6资格审查方式:(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略)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3.4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案由:(略)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7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2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略)
4.3 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
1)实体CA锁办理:(略)
2)移动端CA锁办理:(略)
4.4 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略)
4.5 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4.6 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略)
注:(略)
本次项目采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略)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