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名称 | 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区域顺达路南侧(略).(略)亩地块整体挂牌招租 |
项目 编号 | QY(略)HN(略)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略)年(略)月(略)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年(略)月(略)日 |
标的简况 |
标的 坐落 | 海口市美兰区顺达路(略)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万元) | 评估价 (万元/年) | 挂牌底价(万元/年) |
1 | 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区域顺达路南侧(略).(略)亩地块整体挂牌招租 | (略).(略)(折合(略).(略)亩) | (略) | (略).(略) | (略).(略) |
租赁 期限 | (略)年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4年递增5%(即第五年、第九年增加) |
租金 支付 | 租金按年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 |
装修免租期 | 无 | 租赁押金(元) | 首年半年租金 |
履约保证金(元) | 无 |
标的 状态 | 不定期租赁中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房屋 现状 | 1.标的为工业用地,暂未办理产权证书,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工业用地剩余(略)年。 2.标的区域内有琼山大道、顺达路等主次干道经过,所在区域形成路网,道路通达度较优;具备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等条件,基础设施较完善。 具体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租赁 用途 | 工业用地 |
重大事 项说明 | 1.标的地面现有4栋临时厂房,目前有铝合金加工、商品货物仓储及可回收物品处理站等企业在租赁使用中。若承租方竞得标的后,招租方负责在新租户竞租成功后(略)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使用者清退及场地清场工作,如因招租方此项工作导致影响标的交易进程,招租方全权承担由此给交易各方带来的损失与影响。临时厂房使用问题承租方须与招租方协商。 2.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标的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如因承租方违反有关政策法规或主观原因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3.承租方须承担标的土地租金评估咨询费用(略)元。 4.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标的土地用途。 5.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上述资产进行转租。 6.承租方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7.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土地租赁协议》约定执行。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上表 |
评估基准日 | (略)年9月(略)日 |
评估机构 | 海南鼎铭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琼鼎土咨字[(略)第(略)号)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注册地:(略) 法定代表人:(略)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招租方对本次招租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略)期)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及租赁押金(保证金多退少补)。成交后,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向承租方收取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于招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之日,竞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化为租赁押金,租赁押金由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其支付给招租方,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多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2)意向承租方确认为承租方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协议》,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协议,视为违约。意向承租方竞价后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租金须于《土地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转账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2.租金确定:(略) 3.该土地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
标的交割 | 按《土地租赁协议》约定办理。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土地租赁协议》约定支付。 |
特别告知 | 1.标的交付时间:(略) 2.其它未尽事宜以《土地租赁协议》约定为准。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略)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略) |
现场展示 | 海口市美兰区顺达路(略)号 |
报名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略)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略)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按《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标准》、《产权委托协议》支付,资料备阅。 |
竞价安排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区域顺达路南侧(略).(略)亩地块整体挂牌招租 | (略)月(略)日9:(略) | (略)月(略)日9:(略) | (略)元 | (略)秒 |
附件 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土地租赁协议 |
咨询 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略) 技术支持:(略) |
单位 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略)号华夏银行大厦(略)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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