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方承诺:(略) 二、按照苏发改收费发[(略)](略)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 三、本项目由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公证处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公证,根据苏发改收费发[(略)](略)号文件,受让方须缴纳公证费(略)元。 四、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或招标,需在竞价前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及产权交易科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五、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六、各意向承租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七、本出租房屋以最终交房状态为准(非现状),出租方不承担出租房屋的瑕疵保证。本出租房屋(略)㎡产权面积外的构筑物存在被拆除风险,(略)m2产权面积房屋以外的构筑物一旦被拆除,并不影响房屋租赁价格。意向承租方请与出租方联系实地查看,以便充分了解该房屋现状和最终交房状态。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上述(略)㎡产权面积外的构筑物被拆除所造成的损失以及接受出租房屋其他一切未知瑕疵,并形成书面承诺书(模板见下方,意向承租方自行下载)方可报名。 八、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相关批准部门、出租人协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