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临淮生态渔业产学研示范实践基地及渔味科技孵化中心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泗洪县临淮镇临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泗洪县临淮生态渔业产学研示范实践基地及渔味科技孵化中心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经洪发改投资发[(略)](略)号、洪发改投资发[(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略).(略)%、自筹资金(略).(略)%,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略)
2、招标范围:(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勘察报告、红线图、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发包人要求等招标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的设计【包括工程报建、报批工程、图纸审批工作办理;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包括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同时报审的施工图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报审)、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等)、设备供货(包含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满足项目的功能需求全部相关服务。
3、标段划分:(略)
二、标前市场调查
通过咨询方式选择4个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三、招标文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不作要求)。
3.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5.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自(略)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略)万元的建筑工程的设计(设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1、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2、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3.5.2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自(略)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略)万元的建筑工程的设计(设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1、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2、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6.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3.6.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6.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3.6.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6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7.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7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8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略)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略)
3.(略)付款方式:(略)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略)%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完成工程量的(略)%付至合同价款的(略)%,完成工程量的(略)%付至合同价款的(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略)%,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 (略)%,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按审定结算价付清余款(质保期2年)。
3.(略)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发包方案、标前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质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竞争充分。
五、相关要求
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或招标代理邮箱:(略)
监管部门邮箱:(略)
2、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