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邹城市城区居民燃气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报警器装置采购)已由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项目代码:(略)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略) 2、工程名称:(略) 3、标段划分:(略) 4、 工程概况:(略) 5、 招标人:(略) (1)联系地址:(略) (2)联 系 人:(略) (3)联系电话:(略) 6、招标代理机构:(略) (1)联系地址:(略) (2)联 系 人:(略) (3)联系电话:(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相应供货、指导安装、技术指导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其中燃气报警器制造商需提供由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核发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燃气紧急切断阀制造商需提供紧急切断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证)和紧急切断阀《防爆合格证》。 3、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略)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5、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6、资格审查方式:(略) 7.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方式 1、获取时间:(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方式:(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略)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 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略)年 (略) 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