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常态长效机制,促进我市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略)年度海南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市司法局拟在全市范围内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职责
关注本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情况,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市司法局反映社会各界对本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等活动;参与本市重大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案件的集体审议活动;其他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聘期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任期两年,连续聘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聘任名额及对象
本次聘任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略)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媒体工作者及其他有关单位、人民团体、村(社区)、企业人士,均可作为聘任对象。
四、聘任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连续居住满三年以上,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七十周岁;
2.关心和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3.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和行政执法监督基本知识,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意见,能依法客观公正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4.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无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和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情况不得担任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略)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媒体工作者、人民团体等人员名单由市司法局商请市有关单位、行业协会组织推荐;村(社区)工作者及其他有意向的社会人士自行报名。
2.报名材料:(略)
六、选聘程序
市司法局根据申报推荐情况,提出候选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并组织考察,综合审定后在市司法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市司法局作出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决定。?
七、有关事项
请登录“东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略)
联系人:(略)
附件:(略)
东方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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