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造工程主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造工程主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造工程主体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略)
2.2 主要建设内容和项目规模:
(一)本项目为包括改造烟台顶山、火焰山、君山、惠屿、烟墩山、九重山、大山、太平山、观音山、南太武山、岩仔山、虎头山等(略)座雷达站,改造烟台顶山、火焰山、君山、惠屿、烟墩山、九重山、大山、南太武山、岩仔山、虎头山、厦门VTS中心VHF基站等(略)座VHF通信基站,扩容君山和小练岛2座VHF基站。改造烟台顶山、火焰山、君山、惠屿、九重山、大山、岩仔山、虎头山、南太武山、观音山、烟墩山、龙海、增山、翔安隧道等(略)座气象站。改造厦门VTS中心。开发建设统一的福建海事局VTS系统运维管理平台。
(二)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雷达、VHF通信、数据处理、交通显示及控制、管理信息、记录重放、信息传输与网络、搜救显示及控制、气象、运维管理平台以及支持保障等(略)个子系统以及相应的系统集成内容。本工程搜救指挥显示及控制、支持保障(机房运行环境监控系统除外)等子系统设备以及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通用设备由招标人另行采购,配套土建工程也由招标人另行采购,投标人必须负责以上设备与本工程新增设备和已有设备的总体集成。
(三)本次招标主要包括雷达、VHF通信、数据处理、交通显示及控制、信息传输与网络、管理信息、记录重放、气象、运维管理平台、机房运行环境监控系统以及系统集成等建设内容。
2.3 工期:(略)
2.4 质量要求:(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所投产品近三年内(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三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3.5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三年)未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投标时须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材料:(略)
3.8 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略)
3.9投标人提供的无线电设备需有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略)本项目不支持进口产品投标。
3.(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略)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7.3 投标保证金形式:(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