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铁水联运提升项目)HA-TSLY-JL1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铁水联运提升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铁水联运提升项目)实施范围分为:
a)新建铁路作业区和新港站更新改造区。新建铁路作业区主要为新建及改建路基及附属工程,既有涵洞接长,铺轨2.9km,新建铁路指挥中心、配电房、门卫,新建轨道式门式起重机轨道,新建集装箱堆场硬化面、作业机械停放区硬化面和货场道路(其中辅助箱区硬化本期暂不实施,仅土方回填整平至周边道路标高),新建电力及给排水设施,新建楼宇智能化系统、安防视频监控系统、一体化集装箱智能闸口系统、集装箱生产作业区自动化系统、货运信息系统、生产作业系统等软硬件的采购和安装。新港站更新改造主要为轨道更新5.(略)km和信号设施改造,新建新港站信号楼(机车检修库本次暂不实施);配套改扩建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施等。建安费约人民币2.7亿元。
b)采购设备为4台额定起重量为(略).5吨(吊架下)的集装箱专用轨道式龙门起重机。采购价格约(略)万元。
2.2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工期(略)日历天,包括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实际施工阶段(含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到实施项目交(竣)工验收完成为止;试运营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略)个月。
2.3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HA-TSLY-JL1标段,监理招标范围包括对上述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铁水联运提升项目)工程施工、设备及信息系统实施范围及相关临时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工程造价等和工程其他事项配合管理。
2.4监理机构设置
监理单位应在工程施工现场设置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本合同段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设备及信息系统监理与缺陷责任期服务
3.投标人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
a)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b)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
3.1.2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含)(以投标报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1个单项施工合同额2亿元及以上的铁路类似项目施工监理业绩或完成过1个监理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铁路类似项目施工监理业绩(类似项目施工监理业绩指的是新建铁路、改建铁路、铁路专用线、铁路货场、铁路物流基地的施工监理业绩,以上业绩均至少包含线路改造(或铺轨)及地基处理两项施工监理内容)。
3.1.3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本招标类别)为C级及以上(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略)条规定:(略)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③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略)
3.1.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铁路工程)资格;
(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自(略) 年1 月1 日(含)(以投标报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担过1 个单项施工合同额2 亿元及以上或监理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铁路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项目施工监理业绩指的是新建铁路、改建铁路、铁路专用线、铁路货场、铁路物流基地的施工监理业绩,以上业绩均至少包含线路改造(或铺轨)及地基处理两项施工监理内容)。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一个月((略)年3月以来)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5)无在岗项目。
注:(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先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组合联合体,然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系统中完成报名工作,联合体双方完成各自的报表,最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关联联合体成员的报表,双方报表一并附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组合联合体的操作步骤如下:(略)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6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略)
3.7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略)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略)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略)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略)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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