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市轨道交通(略)号线工程编制资产清册(价值量)咨询服务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上海轨道交通十四号线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中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编制资产清册(价值量)工作是指基本完成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符合试运营条件后,将按照《上海轨道交通运营资产实物和价值量清册编制及移交管理规定》等的要求编制完成的相关资产清册向运营、维护等使用权属单位进行移交接管理和使用的系列工作。
本次招标内容为轨道交通(略)号线工程资产清册(价值量)编制工作的咨询服务招标。资产清册(价值量)应根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成果,以经审计审定确认的最终决算价扣除经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项目建设投资形成资产总价值量。以项目的最终成本明细表为基础,编制完成:
(一)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即建竣决 (略) 表);
(二)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即建竣决 (略) 表);
(三)项目资产清册(价值化)(即建竣决(略) 表)
(四)待摊投资分摊计算底稿(即基础表);
(五)预估预留项目清单明细;
(六)基础资料汇编等。
具体工作内容:
a)以(略)号线工程项目的最终成本明细表为基础,编制“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建竣决(略)表);
b)按照《上海轨道交通运营资产实物和价值量清册编制及移交管理规定》提出的投资费用分摊原则,对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建竣决(略)表)中的待摊费用进行合理分摊,形成以单体设施设备(资产)为主体的“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建竣决(略)表);
c)根据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建竣决(略)表),对其中各项单体的设施设备依据申通地铁集团公司颁布的轨道交通资产编码规则进行分类及编码,核对和编制完成资产清册(价值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书》。
服务期限:(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具有近五年(自(略)年7月1日-迄今)须具有城市轨道交通类似咨询服务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为准)。
3.3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人信用分≥(略)分(满分(略)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略)
3.4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https:(略)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略)年(略)月(略)日到(略)年(略)月(略)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日(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进行线上报名,符合上述第3条要求,并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料进行报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授权代表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
(5)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6)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特别说明:
1)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平台。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2)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6)的所有内容。
4.2完成线上报名的投标人,将报名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邮件方式发至招标代理邮箱(联系人信息须与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资料中委托书一致,报名人邮箱作为本项目的唯一邮箱);在接到招标代理审核通过通知后,可于(略)年(略)月(略)日到(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略):(略)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略)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略)
6.3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4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5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机构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6.6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