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租赁资产为第二师(略)团原天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根据划转文件、吸收合并文件该批资产为出租方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租赁资产为房屋建(构)筑物及机器设备两类,其中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共(略)项,主要为锅炉房、沉淀房(水塔池及泵房)、厕所、配电室、办公室及宿舍、浸出车间、库房(储花池)等,建筑面积共计(略).(略)平方米;构筑物主要有围墙、地坪等;机器设备类资产共(略)项,主要为色素油膏设备、浸出器、LNG气化撬、配电柜等;目前均正常使用中。 二、本次租赁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未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机器设备亦无购置发票,出租方已提供承诺租赁资产权属归其所有的承诺函。 三、本次租赁标的租赁合同至(略)年4月1日到期,原承租方使用中尚未搬离,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四、本次租赁房屋建筑物面积以出租方提供财产清单为准,如与实际测量面积或最终权属登记证载面积不一致,成交租金不作调整。 五、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六、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本次租赁标的产权情况后再进行报名,因租赁资产发生规划调整、产权争议、质量安全纠纷、租赁合同效力纠纷等,相关后果均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协商解决,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七、意向承租方须到现场对租赁资产进行踏勘,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等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八、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机器设备使用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权属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若该房产因无权属证书和相关规划、验收等原因涉及拆除或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产权争议、质量安全纠纷、租赁合同效力纠纷等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九、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资产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