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略)②如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略)日的,则5、6项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③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具有江苏省三星级及以上旅行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车辆所属企业及车辆必须在市交通局印发的《全市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信息表义全市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信息表》(扬州市教育网可查询)中(提供证明材料,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如为租赁需要提供租赁协议)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略)方式:(略)地点:(略)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4年(略)月4日(略)点(略) 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五、开启时间:(略)4年(略)月4日(略)点(略) 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略)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略)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6、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代理机构:(略)联系人:(略)电话:(略)地址:(略)(二) 采购人:(略)联系人:(略)电话:(略)地址:(略)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略)年(略)月(略)日